我公司起重设备完成年检工作 |
作者:王寒 时间:2018-02-20 点击次数:次 |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规定,我公司3吨以上行车需要每2年进行年检,以确保使用安全,本月生产经营部完成棘洪滩泵站3台,红石崖水厂2台,红石崖泵站1台,管家楼水厂2台,共计8台行车年检工作。 2月初,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两位检验人员前来我公司对各厂站行车进行了详细检测,在检测中发现管家楼水厂氯库3T行车及红石崖泵站10T行车缺少急停开关,红石崖水厂清水泵房10T行车及滤池3T行车存在大车限位失灵问题。检验人员下发整改联络单后,生产经营部立即联系山东龙辉起重有限公司对隐患问题进行维修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对4处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检验检测研究院。通过此次年检,排除了我公司起重设备安全隐患,也对行车日常自检和维护保养有了新的认识和经验,在日后生产中,将会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及保养力度,确保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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