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青岛市2023年度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工作 |
作者:相林 时间:2023-05-12 点击次数: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和停运期间必须达到起重机械每2年进行一次强制检查。 5月8日青岛特检院黄岛分院特种设备专家,对管家楼水厂内的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度,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声响,及过热现象等,并着重检查了起重机械的电器控制系统。在档案检查环节,参照2021年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重点对我公司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的安全培训、巡视记录、应急救援演练、日常检查保养记录、作业人员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阅,结论是2台监管起重机械全部年检合格。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记心间,随着安全生产意识的整体提高,每个人在生产中有安全感,生活中才有幸福感。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到严守操规,熟练操作,杜绝特种设备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让公司在安全生产中行稳致远。 |
备案号:鲁ICP备2023009891号